馬太福音第五章17到19節,主  耶穌說:
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,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
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
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訓人這樣作,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。
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,又教訓人遵行,他在天國裏要稱為大。」


這是主  耶穌親自在聖經中,教導如何看待律法和先知;
看起來似乎很容易,道理也很簡單;
且要人遵守律法和先知的道理,事實上不盡然是如此。



其實,主  耶穌親自告訴人,在祂對門徒的教導中,有兩條誡命,一條是以為要被廢掉的律法和先知,另一條則是主耶穌所說,不但不能廢掉,且還要成全的律法。

這裏的律法和先知,指的就是舊約的律法,就如出埃及記描述的,上帝行了許多神蹟,拯救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後,以色列百姓仍然陷在罪惡裏,所以為分別為聖拯救他們,於是上帝降臨西乃山藉著摩西頒佈許多律法。
其中也包括為臨時制止以色列人犯罪的「十誡」在內,好讓他們遵守。

然而人究竟軟弱,雖有上帝的律法,還是難免犯罪;
甚至祭拜起其他的偶像觸怒上帝、也遠離上帝。
所以,為提醒這些犯罪的民,回歸上帝的道路。
上帝特別差遣了許多先知來到世上,以上帝的道理及豫言,喚醒迷失的百姓認罪悔改,重新回到上帝的懷抱,這就是舊約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

但是,等到主  耶穌來到世上,一切就不同了。
上帝讓世人得救並不因著律法,乃因著「信」。
主  耶穌不但用祂無罪的身體做了贖罪祭,且以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,洗淨人的罪,使每一個信祂的人「不至滅亡反得永生」,並成為「上帝的兒女」。

就如保羅以弗所書第二章第8節形容的:
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上帝所賜的。」
所以,從主耶穌來到世上的時代開始,也就是「新約」的時代,我們又稱為「恩典」時代。

既稱為「新約」也稱為「恩典」,那是否意味著現在的基督徒已不需要律法呢?
保羅羅馬書第三章8節中所說:
「所以我們看定了,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」
答案雖是如此,但如主  耶穌所說:「我來乃是要成全」則更是完整。

這又怎麼說呢?
豈不知凡信主  耶穌的人,舊事已過一切都變成新的。
不只如此,凡信 主  耶穌的人且要靠著聖靈的能力,活出「耶穌的形像」出來。
然而,如何活出「 耶穌的形像」?
主  耶穌接著在馬太福音第五章,從第21節起開始教導如何成全律法。
像論仇恨,律法教導人「不可殺人」
但主  耶穌卻教導我們,連向弟兄動怒的念頭都不可有;
論姦淫,律法說「不可姦淫」,但主卻教導我們不可看見婦女就動淫念,
「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人,這人心裏已經與他犯姦淫了。」

此外,像不可隨便起誓,要愛仇敵。
不可像律法所說「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」反而是「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。」
諸如此類,如果都做到了就是成全了律法;
就像保羅羅馬書中,為補充前面所說的:
「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,斷乎不是,更是堅固律法。」
因為這樣,所以有人誤以為主  耶穌來,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
但主  耶穌卻說:「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訓人這樣作,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。」

讀到這裏,我們要注意的是,通常人都以為律法實在重要。
甚至主都說:「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」
照理說,主張廢掉律法的人,應該會到地獄裏去。
然而主卻說這樣的人,卻仍能到天國,只是 ........「在天國裏稱為最小的」

這是因為能行出「成全」律法的人,本身就能活出主  耶穌的形象。
而像主這樣聖潔的人,律法當然無所作為。既無所作為當然有人就以為可以廢去。
然而我們務要記住,我們人得以聖潔,不是因著我們肉體的意志,乃出於主的恩典,與聖靈的同在。

所以對這樣的人,律法雖已無用。
但卻因有律法和先知的道理,知道肉體的軟弱,更可突顯靠主恩典,活出聖潔的可貴。
所以對廢掉律法和先知,主  耶穌雖說這樣的人仍可到天國,只是卻因不了解「律法成全」的可貴,所在「天國」裏卻要稱為最小的。
 

 

文╱恩友中心 李政隆 執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