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信仰篇】不要另立根基

有許多主內的人,總喜歡在教導主 耶穌的道理外,另外加添許多的教導,......
譬如說:「經常教導人要懺悔認罪。」
或者要不停的敬拜上帝。
同時,也教導人重視教會所舉行的各種儀式,譬如各樣洗禮以及按手之禮。
此外,他們也一再重覆教導死人復活,以及永遠審判等道理。

雖然,這些教導都是很好的,也是新約內容。
希伯來書卻以為這些教導,都是幼稚的,屬信 主 耶穌道理的開端,都是入門的小學道理,和吃靈奶的,並不是信 主 耶穌後,所要努力的方向和目標。

希伯來書六章 1~3節,就說:
「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,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。
不必再立根基,就如懊悔死行、信靠上帝、各樣洗禮、按手之禮、死人復活,以及永遠審判、各等教訓。上帝若許我們,我們必如此行。」

 

原來我們所信靠 主 耶穌,就是建立在這道理上的。
然而,我們既己信了 主耶穌,就不應一直擁抱這些基督道理的開端,
要像希伯來書勸告我們的「應當離開」,且更上層樓在 主 耶穌的教導下,「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」;而不要在信靠 主 耶穌的同時,反而一再的在這些最淺的道理上,繼續再立根基。

這是什麼意思呢?
保羅加拉太書三章 23~24節,曾勸導那些信了 主 耶穌以後,仍然還以律法為本的基督徒,說:

「這因信得救的理,還未來以先,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將來的真理顯明出來。
這樣律法是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」

加拉太書三章 25節又說:
「但這因信得救的理,既然來到,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。
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,都是上帝的兒子。
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」

加拉太書三章第 29節又說:
「你們既屬乎基督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。」

原來這些道理,像懊悔死行(懺悔認罪)、信靠上帝、各樣洗禮、按手之禮、死人復活、永遠審判,豈不是都使我們所領受洗禮的道理嗎?

所以說,那叫人懊悔死行的律法,就如我們訓蒙的師傅一樣,既然我們因信了主 耶穌,豈不是己因著主 耶穌的寶血,使我們得以潔淨,成為新造的人。叫我們從此不再做師傅的手下了,因而不再因著罪,繼續懺悔認罪,彷彿那不信的人,成為罪的捆綁,反而因 主耶穌的教導,都要成為完全。
誠如 主 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48節,教導我們的:
「所以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」。

因此要如何使我們脫離律法,訓蒙的師傅之手,保羅加拉太書四章1.~7.節,教導說:

「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,卻與奴僕毫無分別。
乃是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到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。」

又說:
「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,也是如此。
及至時候滿足,上帝就差他的兒子,為女人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份。
你們既為兒子,上帝就差他兒子的靈,進入你們的心,呼叫阿爸,父。
可見從此以後,你不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。
既是兒子,就靠著上帝為後嗣。」

加拉太書三章8.~11節又說:
「但從前你們不認識上帝的時候,是給那些本來不是上帝的作奴僕。」
這裡所說的「不是上帝的」,乃是指著律法說的。
因為律法不僅不是上帝,且非常重視摩西時代所規定的各種行為,包括出埃及時,所說的各個日子、月份和節期。所以 保羅教導說:

「現在你們既然認識上帝,更可說是被上帝認識的,
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他作奴僕呢。
你們謹守日子、月份 、節期、年份。
我為你們害怕,唯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功夫。」

也就是說我們既因  主耶穌成為上帝的兒女,就要根據 主 耶穌的教導,努力活出上帝的樣式出來。
才得以使我們得救的生命,與上帝的形像相配,這才是我們相信  主耶穌最重要的地方。
豈可在叫我們成聖的道路上,一再反覆以 主 耶穌道理的開端教導人,在原地踏步,彷彿另立根基一樣。

所以對於這些道理,希伯來書不但嚴嚴的勸導人離開,
且說這樣的人,不但不能熟練仁義的道理,更別說能活出上帝的形像出來。
換言之,也就是僅能喫奶,不能吃乾糧的人。
希伯來書五章 13~14節,說:

「看你們學習的功夫,本該作師傅,誰知還得有人將上帝聖言小學的開端,另教導你們。
並且成了那必須喫奶,不能吃乾糧的人。
凡只能喫奶,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,因為他是嬰孩。
惟獨長大成人的,才能喫乾糧,他們的心竅,習練得通達,就能分辨好歹了。」

說到這裡,難免有人會問,像「各樣洗禮、按手之禮、死人復活,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」
這些道理或許被稱為基督道理的開端是十分合理的,因為這些道理,在信的人身上,就變成理所當然的。
所以希伯來書三章 3節才會如此說:「上帝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。」
因這些道理,都涵蓋在信靠  主 耶穌的所有道理裡面了。

然而,為什麼教會中,被認為有重要意義的「敬拜上帝」和「懊悔死行(懺悔認罪)」,
這些廣被教會教導遵行的道理,卻也被批評為「不必再立根基」的內容呢?
事實上,敬拜上帝原是對的,只是許多人只重形式,忽略了真正的敬拜必與行為相稱。

主耶穌曾說過:「我喜愛憐憫,不喜歡祭祀」。
而怎樣的行為才是真正的「敬拜上帝」呢?
有人以為敬拜時,須要出於敬虔和誠實,其實都僅是敬拜的表面;
而真正的敬拜,則要出自內心的愛上帝。
約翰一書四章 7~12節說:

「親愛的弟兄阿,我們應當彼此相愛。
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。
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生的,並且認識上帝。
沒有愛心的,就不認識上帝。因為上帝就是愛。
上帝差他的獨生子到世間來,使我們藉著他得生,上帝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。
不是我們愛上帝,乃是上帝愛我們,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,」

又說:
「親愛的弟兄阿,上帝既是這樣愛我們,我們也當彼此相愛。
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,我們若彼此相愛,
上帝就住在我們裡面,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。」


所以約翰一書四章 14~16節,又說:

「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,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。
凡認  耶穌為上帝兒子的,上帝就住在他裡面,他也住在上帝裡面。
上帝愛我們的心,我們也知道也信。
上帝就是愛,住在愛裡面的,就是住在上帝裡面,上帝也住在他裡面。」

可見,凡認 主 耶穌為主的,上帝就住在他裡面,這就是敬拜上帝了,而他的行為必是能愛他的弟兄的。
所以約翰一書四章 20~21節,最後結論說:

「人若說,我愛上帝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。
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。
愛上帝的,也當愛弟兄,這是我們從上帝愛的命令。」

所以真正的「敬拜上帝」,並非僅僅是口頭上的讚美、禱告,固定的上教會做禮拜,
或是學習大衛王般又唱又跳,又是唱歌,又是禱告。
舊約是遵守律法的,在那個「以牙還牙」的世代裡,只要單純的敬畏上帝、讚美上帝、遵守律法,就可蒙上帝悅納。

然而到了新約就不同了,「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」
我們既信了主,因信受洗,聖 靈就與我們同在,聖靈與我們同在的意義,就是要我們成為美好,活出上帝的樣式出來。
不但在行為上成就聖徒的品行,在愛心上也要與主一樣。
因為  主耶穌活在世上就是教導人要有愛,不只要愛人如己,也要愛你的仇敵。
聖經上說,只要有愛,愛就成全了律法,遵守  主耶穌教導,就成為真正敬拜上帝的內容。

所以約翰福音十四章 21節,主 耶穌說:
「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。
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」

至於,「懊悔死行」的懺悔認罪,許多人也許會說,基督徒豈不是要經常懺悔認罪嗎?
世上又有那個基督徒,能從受洗的那一刻起,就立成為聖潔而不犯罪的;
使徒保羅也不曾犯過罪嗎?
所以保羅羅馬書七章 21~24節,說過:

「我覺得有個律,就是我願意的善的時候,便有惡與我同在。
同時按著我裡面的意思 ,我是喜歡上帝的律。
但我得肢體中另有個律,和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擄去,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
我真是若阿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

所以受洗後的基督徒,也是很容易再犯罪,如此說來,豈不是要經常「懺悔認罪」嗎?
話雖如此,然而,對一個竭力要進到完全地步的基督徒言,我們所以能夠進到完全的原因,並非不斷地靠肉體,在律法上懺悔認罪;

這是舊約,主 耶穌還沒有來到世上以前的人,在沒有得救的盼望中,
以為行律法就可稱義的時代裡,要靠不斷地以懺悔認罪,向上帝來回應自己的義。

但現在 主 耶穌已來到世上,且為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又死而復活,成為我們的救贖。
因 主 耶穌來到世上,不僅使我們因此得以「因信稱義」,同時也使信 主 耶穌的人,都能因著主的教導,甚且有聖靈與我們同在。
都可以幫助我們脫離罪的捆綁,使我們藉此得以活出上帝聖潔的形象來。

也就是說,在 主 耶穌的時代裡,人稱義並非律法的行為,乃在於信心,「因信稱義」。
律法是叫人認罪的,若不是出於信心的悔改,光靠律法過度的「懺悔認罪」,
對一個軟弱的基督徒而言,不但毫無助益;
反而使人在承認肉體軟弱之餘,不知依靠 主 耶穌,反自以為靠自己,必無法勝過罪;
甚至在傷心之餘,又隨從過去 ,重新迷失在罪惡裡。

但,出於信心的仰望聖靈就不同了。
不僅使人知道自己的軟弱只是一時的,相信在  主耶穌的引導下,終必戰勝惡者。
就如保羅羅馬書七章,說了「我真是苦阿,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。」
接著25節又說:

「感謝上帝,靠著我們的 主耶穌就能脫離了。
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上帝的律。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」

所以做為一個新約時代的基督徒,千萬不要使我們的罪,一直伏在律法下,因律法是使人軟弱的。
加拉太書三章第10節說:

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
因為經上記著,『凡不常照著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』」

在舊約中,犯罪的當然要被咒詛,因律法咒詛人的。
兩者是不是我們所要的,我們所要的,乃是「舊事已過,一切都變成新的」
所以我們追求的,倒要就  主 耶穌的道理,使我們得以完全。
保羅腓立比書三章 9~15節,教導說:

「我為他己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。
並且得以在他裡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,乃是有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
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他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,效法他的死,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。
這不是說,我己經得著了,已經完全了,我乃是竭力追求,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。」

又說:

「弟兄們,我不是以為自己己經著了。
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,向著標竿直跑,
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。
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,總要存樣這的心。
若是在甚麼事上,存別樣的心,上帝也必以此指示你們。」

或許這樣說,仍有很多人不懂「懺悔認罪」也是另立根基,成為只能吃靈奶無法長大的人。
舉例說,從來沒有一個孩子是在不停的認罪中長大,雖然長大的過程中,有許多過犯,
但所有的孩子卻能在父母的呵護下,快樂地長大直到長大,就能分辨好歹。

而與聖靈同在的我們亦應如此,知道我們雖會跌倒,
但聖靈就如同我們生身的父母一樣,會不停的呵護我們、扶持我們,
成為我們自然的依靠和教導,使我們在其間快樂地成長,直到我們有天長大成人,成為一個能分辦好歹,知道仁義道理的人。
同時也就知道如何使自己活出上帝的形像來,使我們因信而能成為一個完全人,這才是我們信仰的內容與目標。

而不是選擇一個在成長的過程中,像做惡夢般以可怕的悔恨,「懺悔認罪」,渡過原本應該是極為快樂的童年。
如果把基督徒的生活弄得這樣痛苦,那人不僅可憐,也是非常可悲。你說不是嗎?

 

文╱恩友中心 李政隆 執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