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19節:
「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,給他們施洗。」
有了主 耶穌的呼召,從古至今就有許多傳教偉人,不顧生命,到蠻荒險地去傳福音。
台灣也是如此,一八六五年英國傳教士馬雅各醫生來到台南,因替人醫病,卻被說成取人心、曬人乾、挖人眼做藥而遭受迫害。
一八七五年來到台灣的巴克禮博士也是如此,為傳福音在鳳山二崙被居民集體淋糞,被淋時他還幽默地說:「這些糞便不是可做肥料?這樣淋我不是太可惜了?」
一八八九年來台的宋忠堅牧師,就為了要到沒人敢去的東部傳福音。
卻被一位反對的原住民開槍打中胸部,本以為必死無疑反得痊癒,於是更加努力傳福音。
可以說,自從主 耶穌升天後,二千年來已犧牲了無數傳教士的血,在大家持守 主 耶穌的教導下,果然把福音傳遍了世界各個角落。台灣早期的福音也是如此,所以今日有幸,我們能成為上帝的兒女,就是這些傳教士犧牲奉獻的結果。
所以,許多基督徒也飲水思源,都盼望能在既得的恩典上,履行主 耶穌的教導。
然而生活在世上的人,由於主客觀條件不同,不是每個人都能成為傳教士;
所以有人出錢有人出力;有人出去打戰,也有人在後方看守兵器。
所以有人就以此形容說:「出去打戰的,和後方看守兵器的要同得擄物。」
這段出自【舊約】撒母耳記(上)三十章 24節的經文,描寫受上帝揀選的以色列大衛王,有次從前線回來,發現他的城已被亞瑪力人攻破,所有城內的婦女、大小人口全被擄走,為了救回他們的妻兒,於是帶著他所有部下六百人,三日夜不吃不喝追趕仇敵。
不料到了比梭溪,聖經裏沒有談到比梭溪的危險,也許是條極深的河流,或許是極險峻;總之,可能是不通水性的人,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越過的河流。最後有二百人疲乏不能過河;大衛僅能帶著其餘四百人去追趕,經過從早晨到隔夜的打戰,終於奪回他們的妻兒。
當享受戰果時,有人認為那些沒參加打戰的人,只要還給他們妻兒就可以,不必分給他們搶回的擄物。但有智慧的大衛卻不如此行,因為這些不能渡過比梭溪的弟兄,並不是不願過去,因渡過溪流並不是人人可以的。
試想那一個人,他的妻兒被擄在前方,而不拼命想去營救呢?
如果可以辦到,甚至以自己生命代替他們的生命都願意。
因為沒有一個人願意將自己妻兒的生命,交託在別人手上,除非像這樣被溪水阻隔,相信他們內心一定比前去救助的人還要著急。
所以大衛說話了,他說:
「弟兄們,耶和華所賜給我們的,不可不分給他們。
因為祂保佑我們,將那攻擊我們的敵軍交在我們手裏。
這事誰肯依從你們呢。上陣的得多少,看守兵器的也得多少。」
因此,許多人以為我們不必一定出去傳福音,也可在後面看守兵器。
這話是不錯的,然而你的心情,卻要像那些不能渡過比梭溪的那些弟兄一樣,是情非得已。而不是象徵性的,以為多禱告,或十一奉獻就可替代。
因為這些都是我們當做的,而不是他們迫切的心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