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第十六章,從 19-31節,描寫名叫拉撒路的討飯人,和一位財主死後的故事。
兩人死後,拉撒路在天國裏,在亞伯拉罕的懷中享福;
而那位財主卻在地獄的火焰當中受苦。

他們死後的遭遇,為什麼會有如此天地的差別,難道「富有」有罪嗎?
否則為何財主死後就要下地獄,而拉撒路卻可上天國。
當然答案不是這樣,他們下地獄和上天國,是有道理的。
且看聖經的描述:
「有一位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,天天奢華宴樂。
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,渾身生瘡,被人放在財主門口,要得財主桌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,並且狗來餂他的瘡。
後來那討飯的死了,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。
財主也死了,並且埋葬了。
他在陰間受痛苦,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,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。
就喊著說,我祖亞伯拉罕哪,可憐我罷,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,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。
亞伯拉罕說,兒啊,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,拉撒路也受過苦,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,你倒受痛苦。不但這樣,並且在你我之間,有深淵限定,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,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,也是不能的。」

聖經說財主非常富有,不只天天奢華宴樂;並且穿細麻布,和代表富貴的紫色袍。
他雖如此富有,卻無半點憐恤人的心。
任由放在他家門口討飯的拉撒路,貧苦流瘡至死,這是使他下地獄的原因。

拉撒路則相反,他因過度貧窮,以至於沒有世間包袱。
他不因貧寒而犯罪,甚至搶劫或埋怨上帝,只單純地盼望  神,渴望得到財主桌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,所以他死後能到天國裏去。
而,怎樣能證明他在天國呢?因他死後靈魂在亞伯拉罕的懷裏。
然而,亞伯拉罕生前也是位財主,創世記第十七章 1、2節上帝告訴亞伯拉罕
「我是全能的上帝,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,我就與你立約,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。」
亞伯拉罕雖是財主,卻也是一位完全人,他不僅憐憫貧寒者,也曾為拯救所多瑪俄摩拉的百姓(羅得),一再與上帝交涉。
而在馬太福音第十九章 21節中, 主  耶穌也曾教導一位年輕的財主,進入天國的方法,乃是要他做「完全人」
主耶穌告訴他說:
「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去變賣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,你還要來跟隨我。」

因此,拉撒路亞伯拉罕的懷裏,就是在天國。
而從拉撒路進入天國一事,使人知道原來人要進入天國,是多麼容易的事。
當然對有錢的人更是容易,只要願意將財富救濟窮人,就可以進入天國。
否則,就像那位財主,亞伯拉罕尚且稱他為「兒」,他也稱呼亞伯拉罕為「祖」,
即使與亞伯拉罕有多親的血緣關係,尚且要墮入地獄何況是我們。

所以,若無法從 主 耶穌的談話中,體會 主 耶穌要人行出來的行為,那麼就是 主 耶穌復活,面對面與對人談話,還是沒有任何意義可言,你說是嗎?

 

文╱恩友中心 李政隆 執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