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裏有新舊兩約,舊約陳述 神是人的保護者,人的成功與否與人的犯罪有關,人若失敗必是犯罪結果。
『舊約』約伯記,記載約伯的三位朋友就是這樣的認定,雖經約伯百般解釋,仍無法掙脫這種舊觀念。
最後還是上帝出面說明,才知這是 神允許撤旦攻擊的結果,證明上帝創造的人,其信心是可以勝過屬世與魔鬼的攻擊與磨難。

所以舊約時代,人受攻擊,除非是像約伯樣的完全人,否則就是犯罪結果。
新約就不同了,因為人是  神的兒女,故要與  神同工與撒旦爭戰,所以要披載  神所賜全幅的軍裝,受苦難不再是犯罪結果,仍是與撒旦爭戰必然的迫害。

這是兩約裏最大不同,所以保羅在希伯來書裏說:
「既說新約,就以前約為舊了,但那漸舊漸衰的,就必快歸於無有了」

現在的基督徒在讀聖經時,若無法分辯舊約與新約不同處,往往會拿舊約內容,以為就是 主 耶穌教導。
其實舊約說的是,每年人都會拿祭物來做為贖罪祭,將  神的戒律與人的情欲發展過程寫成歴史,使我們這一代基督徒得以了解舊約時代人犯罪的每個過程和原因。
進而了解到為何 主 耶穌要道成肉身,為我們的罪一次獻上,而且只獻上一次就成為永久的祭物,不必每年到祭堂獻祭。

舊約與新約不同,就以所羅門王建殿和建宮殿為例,建聖殿和建宮殿花費的時間和經費不成比例,像佳琪助傳說的7:13。舊約時代,神對人的期待原本不高,像所羅門王單求聽訟的智慧,不求對敵的傷害或富貴。
也就是只求公義審判的智慧,故能得  神的悅納,反而賞賜得更多。
然而所羅門王所求的,不過也是屬世的智慧,最後犯罪成為  神對以色列後代的責罰。

舊約求智慧,那新約要求什麼呢?
新約要求的是「與神同在」。
主 耶穌說舊約要求是「愛人如己」,主卻以自己的身體掛在十字架上說明新約要的是「犧牲和殉道」,一夥粒子若不落在地上,就無法生出許多粒子來。

所以對於所羅門王建殿或建宮殿的比例,問題不在他用心的比例是多少,而在乎於你是否相信有  神。
如果你真的相信,你就知道你拼命服事的對象是誰,那就不是7:13而是全力以赴,那是100:0的問題。 聖經說:「先求我的國和我的義」

又說:「晝夜思考我的話的人,這人是有福的。」
如有人體會 主  耶穌的教導,而且奔走在道上的人,就不會對 主 耶穌說:
「你要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,你還要來跟從我」產生懷疑。
這就是天國道路,願 神賜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