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中, 主 耶穌曾教導一位年青的財主,進入永生和天國的方法。
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16到22節,描寫當時的情況。說:
「有一個人來見  耶穌,說,夫子,我該做什麼善事,才能得永生。
耶穌對他說,
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,只有一位是善的。你若要進入永生,就當遵守誡命。
他說什麼誡命。耶穌說,就是不可殺人,不可姦淫,不可偷盜,不可作假見證,當孝敬父母。又當愛人如己。」

當主  耶穌教導他,如何進入永生後。想不到這年青的財主,接著問:
「這一切我都遵守了,還缺少什麼呢。」
  耶穌說:『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以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』
那少年人聽見這話,就憂憂愁愁地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」



要注意的是,主  耶穌只是教導他如何做「完全人。」
想不到那少年人憂憂愁愁的走開後,主  耶穌卻說:

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財主進天國是難的,我又告訴你們,駱駝穿過針的眼,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。」

由此可知,想要進入天國的人,首先就是要做「完全人」。
而做為一個完全的人,對於舊約時的人,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。
因那時彌賽亞我們的 主  耶穌基督,仍未來到這世上。
上帝也沒有賜下聖靈,除了少數幾個蒙上帝揀選的人外,實在很難能做到完全人的地步。
創世記第六章第5到9節:

「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,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。
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,心中憂傷。
耶和華說,我要將所造的人,和走獸,並昆虫,以及空中的飛鳥,都從地上除滅,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。
惟有挪亞是個義人,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。挪亞與上帝同行。」

在當時律法仍未頒佈的世代,挪亞靠著與上帝同行,成為「完全人」
也因此才能在上帝的指示下造方舟,救了全家的生命。
而在創世記中,又有一位完全人,那就是亞伯拉罕
談到亞伯拉罕創世記第十七章1到2節說:
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,   耶和華向他顯現,對他說:
『我是全能的上帝。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,我就與你立約,使你的後裔極其眾多。』
亞伯蘭俯伏在地;上帝又對他說:
『我與你立約:你要作多國的父。
從今以後,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,要叫亞伯拉罕,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之父。』

為試驗亞伯拉罕的信,乃出於行為。上帝在創世記第二十二章第2節,就開始試驗亞伯拉罕
對他說:「你帶著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你所愛的以撒,往摩利亞地方去,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,把他獻為燔祭。」
亞伯拉罕照上帝所吩咐的去行,將以撒綁在壇上,拿刀要殺他的兒子時,如同第11到13節描寫,有上帝的使者從天上喊著說:
亞伯拉罕亞伯拉罕,他說我在這裏。
天使說,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,一點不可害他。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。
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留下不給我。」

就因為亞伯拉罕的信,有行為作見證。

故  上帝在 16-18節,就祝福他說:
「  耶和華說,你既行了這事,不留下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。
論福,我必賜大福給你。
論子孫,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,如同天上的、海邊的沙,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。
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,因為你聽從我的話。」

舊約聖經裏,還有一位完全人,則是約伯
約伯記第一章 1節說:
「烏斯地,有一個人名叫約伯,那人完全正直,敬畏上帝,遠離惡事。」
而上帝為了向撒旦證明約伯,即使是蒙難受極大苦楚,仍能正直,敬畏上帝,遠離惡事,而應允撒旦對他的攻擊。
約伯記第一章 6-12節,就描寫約伯當時天上的情景。
「有一天,上帝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,撒旦也來在其中。
耶和華問撒旦說,你從那裏來,撒旦回答說,我從地上走來走去,往返而來。
耶和華問撒旦說,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。
地上再沒有人比他完全正直,敬畏上帝,遠離惡事。
撒旦回答   耶和華說,約伯敬畏上帝豈是無故呢。
你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,並他一切所有的麼。他手所做的,都蒙你賜福。
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。你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,他必當面棄掉你。」

為了證明約伯不是這樣的人,因此 12節,聖經說:
「耶和華對撒旦說,凡他所有的,都在你手中,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。於是撒旦從  耶和華面前退去。」

約伯就在撒旦的攻擊中,不但喪失所有的兒女和財產。
身體也遭受打擊,不但唉啍過日,甚至從腳掌到頭頂,都長滿毒瘡,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身體。約伯終成為世人和自己妻子的譏笑。約伯約伯記第十二章第4節,這樣形容他自己:
「我這求告   神蒙他應允的人,竟成了朋友所譏笑的。公義完全人,竟受人的譏笑。」

然而雖在極度痛苦中終能證明,即使淪入撒旦的手中,仍能堅守正直,敬畏上帝的約伯,最後終成為上帝的祝福。他的產業不但比以前還多,所生的兒女,比以前多一倍。其女兒之美艷也為世人驚羨。

雖說同樣是「完全人」,但新約終究與舊約不同。
舊約只要活得像亞伯拉罕約伯等人一樣:「完全正直,敬畏上帝,遠離惡事」
只要遵守上帝的律法,即可成為「完全人」。
而他們就可因此在上帝的護庇下,成為擁有眾多兒女和產業的見證。
否則撒去上帝的圍護,他們不只會失掉一切,甚且成為人們的笑柄。
然而舊約這樣的「完全人」,到了新約就完全不同。因新約時,主  耶穌已來到世上。
馬太福音第五章第48節談到,主耶穌教導我們成為「完全人」的方法,主說:
「所以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」。
所以 主  耶穌來到世上,不僅要我們遵守律法,更甚的乃是要我們做一個「完全人」,使我們每個信主的人,都能活出上帝的形像出來。馬太福音第五章第17到20節,就是 主  耶穌開始教導我們,如何做一個完全人的方法,主說:
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
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
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訓人這樣做,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。
無論何人遵守這誡命,又教訓人遵守,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。
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」

何謂律法的成全,就是做「完全人」。

馬太福音第五章第21節,主 耶穌就說:
「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:『不可殺人』;又說:『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。』
只是我告訴你們:凡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判;
凡罵弟兄的是拉加的,難免公會的審斷;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」

也就是說,成全的律法不只不可殺人,甚至連向人動怒的念頭都不可以,因有了就犯了罪。
第27節又說:
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不可姦淫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」

也就是說,成全的律法,人不只不可姦淫,連動淫念的念頭都不可有。
此外,也要愛你的仇敵,像 38節說:
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』,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。
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。
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裏衣,連外衣也由他拿去。
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路。有求於你的,就給他。
有向你借貸的,不可推辭。
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當愛你的鄰舍,恨你的仇敵』,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」

這些都是主 耶穌教導我們,做一個「完全人」的方法。
也就是說一個「完全人」不但行為不可犯罪,連心思意念也不犯罪,甚至像主所說,做到「愛你的仇敵」的地步。
而 主  耶穌在世時,更是位「完全人」。為愛世人,主更以身作則,為我們的榜樣。
其所做的一切,如羅馬書第五章 6 - 8節所說:
「因我們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」
又說:
「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,為仁人死,或者有敢作為。
惟有基督在我們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」

所以在新約「上帝就是愛」,藉著 主 耶穌,不但向世人表明。
且藉著十字架道理,使我們因此知道,做為一個「完全人」,我們不僅要「完全正直,敬畏上帝,遠離惡事」外。也要相信主,以主為榜樣,學習主的精神,去「愛人如己」。
雅各書甚至把愛人如己視為是律法中最重要的地方,雅各書第二章第8節說:
「經上記著說,『要愛人如己』。你們若全守這『至尊的律法』才是好的。」

保羅也在羅馬書第十三章 8-10節,勸導我們說:
「凡事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,要常以為虧欠。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
像那不可姦淫、不可殺人、不可偷盜、不可貪楚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」

此外,保羅也在提摩太後書第三章 16、17節,教導我們說:
我們所以要完全,乃是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
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,教導人學義,都是有益的,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」

對於「完全人」,有了行為,有了愛,也能行善。
此外,更要再照著腓立比書第三章 13-16節教導,望著標竿直跑:
「弟兄們,我不是以為自己得著了。我只有一件事情,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,向著標竿直跑,要得上帝在基督裏從上面召我來的獎賞。」
接著又說:
「所以你們中間凡是『完全人』,總要存這樣的心。
若在甚麼事上,存別樣的心,上帝也必以此指示你們。」


事實上,我們都是肉體軟弱的人。
若是憑著肉體,我們極易像舊約的約伯一樣,落入撒旦的攻擊,成為人們的笑柄。
感謝上帝,在人不能的事,在上帝凡事皆能
因著 主  耶穌的寶血,使我們不僅成為上帝的兒女。
且有聖靈與我們同在,使我們可以靠著聖靈能力,活出主耶穌的形像出來,且能結出聖靈的果子。

聖靈所結的果子,加拉太書第六章22節說:
「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」
這樣的人,23節又說:
「凡屬  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
我們若是靠著聖靈得生,就當靠聖靈行事。」


所以做為 主  耶穌恩典下的「完全人」,我們不可再像舊約一樣,盼企在兒女及產業上得著屬世的豐饒。
反而要像保羅般的見證,「求他的國和他的義」保羅就是為主受迫害,處卑微,甚至幾次差點丟掉生命,他皆能喜樂。
因為我們所盼望的,並不是屬世上的榮華,所求的乃是天上的獎賞。
保羅即使在捆綁中,猶能在羅馬書第八章 35節,為主作見證說:
「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。
難道是患難麼,是困苦嗎,是逼迫嗎,是飢餓嗎,是赤身露體嗎,是危險嗎,是刀劍嗎。
如經上所記,
詩篇 四十四:22)
『我們為你的緣故,終日被殺。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。』
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,在這一切的事上,已經得勝有餘了。

這就是完全人。

 

文╱恩友中心 李政隆 執牧